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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躺在床上睡觉,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清官难断家务事,是是非非很复杂,如果事事都需要管理员去干预,那论坛秩序也可能是混乱不堪。论坛是提供会员交流的良好平台,所以,我觉得应该设法提高论坛交流的素质和水平,严格要求会员,这也使得管理员能够有更大的自由度去执行版规,而不是拘泥于某一种模式。
建议增加一条版规如下:会员之间应该互相理解。发生纠纷时,尽量忍字当先,要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禁止 “小事化大,没事找事”。不懂忍让的会员,管理员有权将其当作攻击者论处,最高判罚是取消会员资格。
上述版规实际上是给管理员更大的管理权,又没给管理员施加任何限制。就是说,管理员可以判罚,也可以饶恕,这是灵活的。如果一条版规要求管理员必须做出某种判罚,那样就会束缚管理员的手脚,不灵活。具体情况总是很复杂的,千变万化,所以,判罚也不应该有固定的模式。版规是为了维护论坛秩序而制定的,因此,版规就要有利于管理员进行管理,不要让版规把管理员自己给 “管制” 了。管理员自己是为整个论坛负责的,管理员当然有超乎普通会员的管理权和决定权。
光让会员忍让,那也不是办法啊。对了,会员受到伤害时,可以向管理员举报。会员不得擅自处理与其他会员之间的纠纷。违反者,管理员有权将其当作攻击者论处,最高判罚是取消会员资格。那含义就是说,会员不可以反骂对方。而管理员对于违反版规的事情,可以判罚,也可以不判罚,视具体情况而定,非常灵活。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不用理会,尤其是当没有人举报时,就可以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作没看见。管理员主要留意那些具有攻击苗头的事件,维护论坛秩序。
实践中,还可能遇到 “恶人先告状” 的问题。论坛应该鼓励举报者。论坛既然不允许会员私自处理纠纷,那自然要鼓励举报了。否则,会员受到的伤害就得不到公正的处理,论坛秩序也将混乱不堪。管理员在处理纠纷时,有权采取一些 “对先举报的一方有利” 的处理措施。就是说,恶人先告状,“恶” 人有可能得到管理员的支持。“好” 人吃亏了,不要紧,吃一堑,长一智,下次你也抢先告状,跑得比 “恶” 人还快,抢在 “恶” 人前面,你就比 “恶” 人更有机会获胜。
版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就像软件可以不断升级一样,版规也可以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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