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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会员,还是所谓的“大神”,是不是应该遵守最基本的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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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1-11-29 09:40:3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网络上,乃至无忧论坛,HFXL持才傲娇也好,惯着他?
可以明确的告诉他,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当时人“sslch7768”已明确公平的道歉了,但对于HFXL公平辱骂他人的行为,论坛做出了怎么的处罚?




互联网从不缺乏所谓的“大神”,但更需要的德艺双馨的高人,希望论坛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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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无忧币 +1 收起 理由
edison_2008 + 1 法律已经约束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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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24-2-29 14:49:20 | 只看该作者
向楼主学习,支持楼主分享((o(^_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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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2-5-29 12:29:48 | 只看该作者
搁置争议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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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1-12-11 10:04:19 | 只看该作者
各打100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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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1-12-4 17:55:48 | 只看该作者
不要太认真,真认真起来,还有微软的软件著作权呢?有些看不下去寻衅。。这个袋子也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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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1-12-2 10:29: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ku588 于 2021-12-2 10:57 编辑
yyjpcx 发表于 2021-12-2 09:32
言之有理,但白纸黑字,你也看到了  是什么样的,可以任意辱骂别人呢?
不能说你是大神,就有特权是吧, ...

无忧的策略是产生矛盾的双方自己互相谦让和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无忧是管不了这些的(上面说了,无忧不是法院,如果你们不能自己和解继续闹,扰乱了无忧,那最后只能双方都被禁),站在无忧的角度看,无论谁有理或无理在无忧大吵大闹都会扰乱无忧技术交流环境,这是不允许的!当然,也不是说无忧不问理字,如果有一方确实违反了无忧管理制度,那无忧也绝对不会手软!口角骂人之争不属法办范畴,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归属于道德谴责属民事调节,况且骂人之说是事出有因,不管是误会也好,阴差阳错也好,都是事出有因,大家都退一步,也都相安无事,继续较真的话对3方都没好处,把无忧搞乱了就波及了其他无忧坛友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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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021-12-2 09:32:30 | 只看该作者
ku588 发表于 2021-12-1 19:19
这个真没必要,经我多年混无忧的经验来看,我敢说无忧不是法院,仅是交流技术的地方,给人评理无忧没那个能 ...

言之有理,但白纸黑字,你也看到了  是什么样的,可以任意辱骂别人呢?
不能说你是大神,就有特权是吧,肆意的侮辱人格,有事,不是可以找版主,找管理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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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的策略是产生矛盾的双方自己互相谦让和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无忧是管不了这些的(上面说了,无忧不是法院,如果你们不能自己和解继续闹,扰乱了无忧,那最后只能双方都被禁),站在无忧的角度看,无论谁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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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1-12-2 00:11:3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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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1-12-2 00:06:00 | 只看该作者
又看到子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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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1-12-1 23:41:27 | 只看该作者
ku588 发表于 2021-12-1 19:19
这个真没必要,经我多年混无忧的经验来看,我敢说无忧不是法院,仅是交流技术的地方,给人评理无忧没那个能 ...

绝对是个明白人,其实这事从始至终我也没把他当回事,算个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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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21-12-1 23:16:37 | 只看该作者
liuzhaoyzz 发表于 2021-12-1 16:55
可能你只看到了后面发生的事情,没有看到前面发生的事情,HFXL多次给sslch7768发帖子,发私信,不让他转 ...

又惊动版主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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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1-12-1 19:19:5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真没必要,经我多年混无忧的经验来看,我敢说无忧不是法院,仅是交流技术的地方,给人评理无忧没那个能力,也没有那个职责,你可以在这儿说,不违规可以,你大吵大闹违规必禁,为人处事没必要太较真,有些事情明知违规大家都心知肚明,别人不追究没有带来恶劣影响,大家默许对大家都好,真要大吵大闹搞的引起别人的关注追究你法律责任对谁都没有好处,凡事要遵循当事双方谅解,其他人干涉无效,举个例子,你侵犯了微软的版权,微软说我谅解不追究,这事就结案,难道你非要让微软去追究他的责任把事情搞大才是公道?世上本无绝对的公道与对错,都是为了个人的利益,每个人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自己都是对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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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有理,但白纸黑字,你也看到了 是什么样的,可以任意辱骂别人呢? 不能说你是大神,就有特权是吧,肆意的侮辱人格,有事,不是可以找版主,找管理处理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2 09:32
绝对是个明白人,其实这事从始至终我也没把他当回事,算个屁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1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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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1-12-1 19:06:1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路过的人啊,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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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1-12-1 16:55: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uzhaoyzz 于 2021-12-1 17:05 编辑
yyjpcx 发表于 2021-11-29 10:24
HFXL  在他的群里一直推荐你的系统,我也在群里,我是知道的,
再说论坛的事,论坛没有管理?可以找管理 ...

可能你只看到了后面发生的事情,没有看到前面发生的事情,HFXL多次给sslch7768发帖子,发私信,不让他转发HFXL定制的windwos,sslch7768可能没有上线没注意到,让HFXL很生气骂人,出于对系统修改者的尊重和认可,将心比心我也精简过WIN7 8 10,很辛苦的,之前我已经删除了sslch7768回复的帖子了,大家也都互相退让一步了,和解了

过去的事情,该翻篇就让他翻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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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惊动版主大人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1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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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1-12-1 16:03:02 | 只看该作者
sslch7768 发表于 2021-11-29 17:23
才看到这个帖子,说实话惊到了,真的十分感谢楼主,楼主的好心我领了,过去这么久了,楼主也不要过于在意了 ...

他只是想怼那个人,而你这件事被他当枪使了,伤口撒盐倒也不必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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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1-11-30 08:49:34 | 只看该作者
网络上哪有什么绝对的清静,从来没有过,如果几句玩笑或者比喻都能被认为辱骂,那基本上每个人都说过,是不是每个人都追究一下,另外我没看到某人自称大神,楼主还是要去社会上适应一下,通晓一些人情世故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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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1-11-30 08:42:2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成功把已经平息了的争论又推上了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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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点子上了  发表于 2021-12-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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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c1117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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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1-11-29 17:50:32 | 只看该作者
话说无忧论坛还是最喜欢的,本人也没啥能力只是喜欢折腾系统和软件罢了,还喜欢白嫖一些自认为喜欢的资源,不过不是那些理直气壮蛮不讲理的白嫖,也挺讨厌那些明明白嫖了资源还挑三拣四的,挑这挑那的。如果有坛友需要什么资源的我也会热心的分享,不过就因为这次事件知道了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随便明目张胆的分享,事前还真没想到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吓死我了,以后再也不敢了,要是有坛友需要啥可以私信,只要我有的可以发给你, 有些东西可以公开有些是不能公开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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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1-11-29 17:39:39 | 只看该作者
再此澄清一下,至于某些人说  ,只看到了多次私信还不改,是因为我也不是经常上论坛,至于多次私信我也是过来几天才看到的,所以才造成了多次私信没有处理,结果事情就闹大了,给广大坛友和管理造成的麻烦还请多多见谅,我想大家也都不是时时刻刻都在线的吧,难免不能及时处理一些事情的,希望大家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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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c1117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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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1-11-29 17:23:48 | 只看该作者
才看到这个帖子,说实话惊到了,真的十分感谢楼主,楼主的好心我领了,过去这么久了,楼主也不要过于在意了,没有谁对谁错,相信都是当时过于激动才造成彼此的过激言语,也已经互相道过谦了,版主大人已经调解过了,就此结束吧,谢谢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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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想怼那个人,而你这件事被他当枪使了,伤口撒盐倒也不必感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2-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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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9 16:20:40 | 只看该作者
lsc1117 发表于 2021-11-29 15:42
我只看到了“多次私信说请删除,还发” 至于最后那句目前看来没有实质伤害 倒是楼主成为了使这个事情再次传 ...

不要张冠李戴,既然在论坛发生的纠纷,双方的是非,由论坛处理,当论坛没有人?
一方有错的  已道歉,另一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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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1-11-29 15:42: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sc1117 于 2021-11-29 15:46 编辑

我只看到了“多次私信说请删除,还发” 至于最后那句目前看来没有实质伤害 倒是楼主成为了使这个事情再次传播的角色

当事人 sslch7768 道歉时也只是要求到此结束了 这种事情哪怕交给警察也算作双方私了 你想怎样 你的再次转发sslch7768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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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张冠李戴,既然在论坛发生的纠纷,双方的是非,由论坛处理,当论坛没有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2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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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9 15:38:08 | 只看该作者
bobylinger04 发表于 2021-11-29 15:25
这个不需要上纲上线吧,不高兴骂回去就好了,按照你这个说法全世界人民只处理你这个事情都麻烦

民不告,官不究,但看到了,交论坛处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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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21-11-29 15:25:0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需要上纲上线吧,不高兴骂回去就好了,按照你这个说法全世界人民只处理你这个事情都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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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不告,官不究,但看到了,交论坛处理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2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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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1-11-29 13:40:59 | 只看该作者
小蚂蚁人家微软不管的,但造成经济损失,比如你大肆宣传,给人以微软产品必须精简了才能用的印象,看它找不找你麻烦。说水清无鱼?被发现就被吃的小虾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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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1-11-29 13:40:34 | 只看该作者
yyjpcx 发表于 2021-11-29 13:19
屡犯不屡犯,我不知道,只知道这样的情况,在隔壁论坛已去了非洲

一楼图片里有写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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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1-11-29 13:34:08 | 只看该作者
不许发咱就不发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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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9 13:19:40 | 只看该作者

屡犯不屡犯,我不知道,只知道这样的情况,在隔壁论坛已去了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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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图片里有写多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29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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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9 13:10:59 | 只看该作者
holley2008 发表于 2021-11-29 12:59
冠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一看这种说辞就有点类似于:另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节奏。
何谓:“道歉 ...

好比我们说的微软系统,人人认为微软不查不管,事实上在国内一些公司,微软早就动手了,不是嘴巴硬,就不用查,不用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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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9 13:05:33 | 只看该作者
holley2008 发表于 2021-11-29 12:59
冠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一看这种说辞就有点类似于:另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节奏。
何谓:“道歉 ...

世事无绝对,不相信的人都可以,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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